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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区)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2011年3月26日)

  

发布时间:2011-08-10 00: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底止。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滚动)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至15日,具体安排如下: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工作单位在湛江市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资料和相片录入后方可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及缴费,否则不给予受理,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按照说明及要求正确填写信息。

  (二)上传电子相片。我市各确认点均不提供现场照相、相片扫描、相片导入等上传相片方式,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为证件相),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相片,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上传。

  (三)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相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携带已盖公章的考生信息表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审查确认点审查缴费。

  (五)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相片一张。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A4纸规格)

  (六)因不能网上收费,网上订书功能暂不使用,仍然采用在确认点手工订书的方式,需要预订考试用书的,报名时一次性缴款预订,过期不办理补订。

  (七)报名收费:初级、中级考务费均按每科50元收取(粤价函[2001]237号)

  五、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点地址和时间

  (一)地址:

  (1)、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副一楼)联系电话3220631  3220632。

  (2)、市会计学会(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夏4楼)联系电话2225080。(只审查确认初级资格)

  (二)时间:

  2010年10月18日至27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星期天不办理审核。过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

  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密切留意 “广东省财政厅”和“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9-3220632、3220631、2225080)。

  湛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