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4]5号)精神,2015年度我省的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为做好我市的中级、高级资格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5、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至13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方式和流程
根据属地原则,工作单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管理机构均属湛江市(含各县市、区)的会计人员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按照说明及要求正确填写信息。网站开通时间:2015年4月8日至3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9日。
2、上传电子照片。我市各确认点均不提供现场照相、照片扫描、照片导入等上传照片方式,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为证件照),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照片,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上传。
3、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已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审查确认点审核缴费。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中级资格
1、已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填写有初、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相片2张,并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二)高级资格
1、已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原件1:1复印。
七、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缴费点地址和时间
高级资格审核确认由市辖区报名点负责。中级资格的报名点见下表:
报名点 | 现场受理时间 | 现场受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市辖区 | 4月13日至29日 星期一至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 赤坎区康顺路48号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 3220632 |
徐闻县 | 4月13日至29日 | 徐城镇东方一路102号徐闻县财政局 | 4853121 |
遂溪县 | 4月13日至29日 | 遂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 7788538 |
吴川市 | 4月13日至29日 | 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康乐路吴川市财政局 | 5586383 |
廉江市 | 4月13日至29日 | 廉城人民大道136号廉江财政局四楼 | 6623400 |
雷州市 | 4月13日至29日 | 雷州市雷北大道雷州市财政局 | 8499272 |
八、报名收费
中级资格考试费50元/科(粤价函[2014]31号)。
高级资格考试费100元/科(粤价函[2012]1122号)。
九、考试用书
需要预订考试用书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在网上进行预订登记,现场审核时和考务费一并缴款,书到后凭发票或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各审核确认点不办理补订。
十、准考证的发放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的打印时间敬请广大考生留意 “广东省财政厅”和“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
十一、资格证书的发放
(一)中级资格
我市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请留意“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发放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相关公布。
湛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