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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6 10:00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有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发放时间、方式等,敬请留意“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告。

  湛江市会计考办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