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工作和时间要求,做好本辖区(本单位)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全面纳入政府会计核算的工作,并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联系人:魏丽丹,联系电话:0759-3220198。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庄翠花,联系电话:0759-3127213。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