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财会〔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确保《规划》落地实施,请按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财政局(会计科)。
湛江市财政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