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11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科成绩均在 60 分(含)以上的考生(调入我市的考生也需进行复核)。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11 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学位)应于 2022年1月4日前取得。
按照现行规定,全科通过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复核申请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23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咨询电话:0759-3220795、3220629。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2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生承诺书(附件)。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 或.jpeg。
附件:考生承诺书(模板)
湛江市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
考生承诺书
本人已知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相关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上传提供审核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经报考所在地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取消相应资格证书处理。
考生签名(手写):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