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2023年湛江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时间
(一)检查方式
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3年8月至10月,具体进点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许保文;
组 员:段东北、黄译萱、魏丽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
联系电话:0759-3220626。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认真准备
被检查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本单位的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同时,要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待检查组进点时一并提供。
(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请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做好有关配合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相关人员在位,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3年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单位名单
湛江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2023年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检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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