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及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总结湛江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案例,做好案例初选工作,并于8月20日前择优向市财政局报送不少于1篇案例。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广泛征集本地区相关单位管理会计案例,做好本地区案例初选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征集案例要广泛,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不宜仅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的单位。
三、请全国和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所在单位大力支持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参与案例报送工作,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形成案例,于8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鼓励湛江市各类单位认真总结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形成案例报送材料,并按照单位所在地区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进行报送。
五、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本通知中的联系邮箱和地址。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魏丽丹、俞骏
联系电话:0759-3220198,3220795
电子邮箱:c5a7c8t@163.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
湛江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日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