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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湛江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调查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第三方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9 15:28 作者: 采购监管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

  (三)应熟悉《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四)有类似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经验。

  (五)派出具备初级职称或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

  (六)报名单位与湛江区域各采购代理机构非同一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及其他利益关系,与湛江市采购人无类似业务服务等利害关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12万元(含税)。

  (二)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报价金额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甲方)根据供应商有效报价、服务方案、服务人员工作经验、检查、评价相关资料准备等内容进行综合比对,按照质优价优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湛江市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调查湛江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要求,鉴于采购人计划开展调查湛江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湛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协助开展上述调查和监督评价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依据。甲方聘请乙方协助具体实施2020年湛江市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查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具体依据包括《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国家及省政策法规,加强贯彻落实湛江市《关于切实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抽查的方式,调查湛江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对湛江市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以便掌握政策落实基本情况,指导和督促采购人规范内控建设,推动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湛江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项目任务和内容。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协助甲方在湛江开展调查和监督评价工作,包括调查收集相关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顾问意见,编写调查情况和工作底稿及总结报告(初稿);同时按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协助开展对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填写监督评价指标底稿,编写总结报告(初稿)。

  任务一:协助调查15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由甲方抽取),主要针对2020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抽查每个采购单位自主采购1~2个项目,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各1个项目。

  任务二:协助对5家代理机构(由甲方抽取)开展监督评价,主要针对2020年执业情况,按财政部规定抽查每家代理机构项目数5个。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资料清单目录如下:

  1.湛江市2021年市直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工作底稿(原始稿)4份,包括采购单位内控管理调查工作底稿、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项目调查工作底稿、自主采购项目调查工作底稿。

  2.湛江市2021年市直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结果共56~70份(调查15个采购单位,每个单位内控管理检查结果1份,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项目检查结果2~3份,自主采购项目检查结果1份),工作分项报告15份。

  3.湛江市2021年市直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1份。

  4.湛江市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工作底稿(原始稿)3份,包括代理机构现场调查工作底稿、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项目调查工作底稿、代理机构非公开招标项目调查工作底稿(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项目)。

  5.湛江市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调查工作结果30~42份(调查6个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现场调查工作结果1份、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项目调查工作结果2~3份、非公开招标项目调查工作结果2~3份),工作分项报告6份。

  6.湛江市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调查工作总结报告1份。

  7.湛江市2021年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专项检查自查清单、代理项目清单(底稿)各2份。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期限共3个月。预计2021年7月在湛江市开展调查和评价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就乙方提供的检查服务内容进行商讨提出意见,并在乙方修改后行使最终审定权;

  2.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咨询服务。

  (三)乙方的义务

  1.组建不少于8人的项目工作小组,其中具有丰富政府采购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不少于2名,具有丰富业务经验的财务技术专家(会计师)不少于3名。

  2.草拟项目方案及服务协议。

  3.准备调查和监督评价需要的资料和表格。

  第一阶段:编制采购人调查工作底稿、自查清单、代理项目清单等资料初稿,打印财政部发布的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细化代理机构评价指标计分标准初稿。

  第二阶段:填写工作底稿,编写调查和监督评价总结报告(初稿)。

  4.组织专家到现场开展调查和评价,查阅被调查和监督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

  5.项目组工作人员在开展被调查和监督评价工作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守则,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擅自对外透露。

  6.承担项目产生的专家费、交通食宿等后勤费用以及税费。

  7.有条件的情况下对被调查和监督评价单位提供现场一对一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增值服务。

  四)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非公开信息和材料,双方只能用于其委托范围并将其保密,直到这些信息和材料成为公开信息为止,除了法律要求之外,双方将不得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信息披露于任何第三方。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公告期限

  (一)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6月30日8:30 至 2021年7月6日18:00期间报名。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规定,提供以下文件(须经供应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工作实施方案。

  2.报价文件。

  3.符合本公告第一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至(六)点的承诺函。

  4.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于2021年7月6日18:00前扫描打包至甲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ckks_0759@126.com)。

  (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   

  联系人:文琪 曾翼

  联系电话:(0759)3220881、(0759)322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