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湛委办〔2021〕1号)有关部署和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阶段情况通报中提出“减流程、压时间、降成本、优服务”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提升预算执行效能,助推湛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市直预算单位执行的政府采购财政支付项目。
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申请及支付程序
采购人备案、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一)资金申请(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在“数字财政”系统上按要求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附上《资金申请函》、《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书》、《政府采购计划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回执》、《采购合同备案表》、发票、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资金来源文件及相关批文;工程类需另附《湛江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核预(结)算评审结论》及工程进度支付证书(第三方监理公司出示进度款表,及施工单位进度申请表);进口产品类需另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备案)表》等有关文件的扫描版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向市财政局发起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并同时向对口资金管理科室提交上述纸质申请材料。
(二)资金申请(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人在“数字财政”系统上按要求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附上《资金申请函》、《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书》、《湛江市市辖区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湛江市市辖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表》、发票、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资金来源文件及相关批文;工程类需另附《湛江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核预(结)算评审结论》及工程进度支付证书(第三方监理公司出示进度款表,及施工单位进度申请表);进口产品类需另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备案)表》等有关文件的扫描版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向市财政局发起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并同时向对口资金管理科室提交上述纸质申请材料。
(三 )资金支付
市财政局有关资金管理科室在“数字财政”系统上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后,审核上述附件材料并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是整治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减少资金申请的审核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有助于加快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回笼,保障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程序的有关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对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申请。
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湛江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