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2018年学法用法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6-28 18:00 作者: 法规科 来源: 法规科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理念,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多形式开展学习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三)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加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相关执法科室负责组织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资产评估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及其相关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动财政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健全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新颁布的《监察法》和《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参加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以案说法案例剖析、法律知识竞赛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每年组织我局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参加的专题学法讲座不少于2次,全年个人安排学法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至少撰写学习心得1篇。

  (三)深入开展普法下基层活动。围绕我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组织宣讲小组巡回到各县(市、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参加学法的对象为县(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在“七五”普法期间实现全市财政系统全覆盖。今年将以行政公益诉讼知识为重点,到各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通过专题辅导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市基层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

  (四)加强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根据财政工作特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认真落实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测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笔试,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