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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6:25 作者: 法规科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字体: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精心指导下,湛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是突出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湛江市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事项清单》,为我局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定好基调、把准方向。二是突出强化学习交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实况直播。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专题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每次学习都开展集中交流研讨。各科室、党支部共组织30多场次学习交流会。积极参加全省财政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视频直播,聆听党的二十大代表、省委宣讲团成员、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作宣讲报告,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敏飞同志来我局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上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三是突出强化宣传引领。灵活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财学APP、局门户网站、OA系统、短信平台、LED屏、微信公众号、粤政易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增强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落实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个方面。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学。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36次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65篇次,并同步开展学习研讨,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二是新形式灵活学。第一时间为全局党员干部购置新党章,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注重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财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同步学习,力求常学常新、学深悟透。三是专家辅导深入学。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湛江财政系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老师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等专题授课,引导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动作用。认真贯彻《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以李曜局长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局各科室协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李曜局长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2022年以来,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5次,组织集体审议《湛江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湛江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湛江市财政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述职报告规定内容,带头参与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法治建设财政保障职能。202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经费600.8万元,支持法治建设、依法治市业务、普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湛江、法治湛江提供经费保障。三是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照《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情况的通报》要求,组织各执法科室梳理排查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市财政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没有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形。

  四、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按照中央“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部署,对标省、市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谋划湛江财政法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出台《湛江市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在财政管理改革事项中充分考虑法律顾问意见的决策机制。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40余份,为我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和推广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要求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报工作,并建立“双公示”数据台账。2022年,我局已办结行政处罚3宗、行政裁决6宗、行政确认5宗。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组织规划上,制定全市财政系统及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按照规划内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依计划有序开展。在活动形式上,组织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其中,“送法进校园”活动中创新开展“我是普法小天使”普法宣讲,让学生给自己、为同学、向老师普法。此外,通过组织“我心中的宪法”主题墙报评比活动和主题绘画课,使学生们懂得了宪法保护我们的一生,并与生活息息相关,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载体上,不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法治公园宣传栏、新媒体官方平台、办公大楼LED屏等全方位开展财政普法宣传,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公益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成口袋小手册,将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普法案例等内容印制在贴近群众生活的雨衣球、折扇等文创产品上,让普法更接“地气”。在普法内容上,组织年度学法考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全部满分,得到市司法局通报表扬。借助“财学”平台“线上+线下”同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科室参与率达100%。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通过“我与宪法合张影”、法条共读等形式,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干部职工形成自主学法、自觉守法的意识。

  (二)坚持阳光理财,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湛江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湛江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等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全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共74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共56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二是自觉运用《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导向,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开展、统一编制规程、统一系统要求,并首次对县(市、区)预算安排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财政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解决好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号、专报信息等途径公布财政信息达62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6宗,处理网站留言100多条,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37次,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2次,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同时,把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列入年度财政监督计划,明确各预算单位要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抓早、抓细、抓实,不断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五、拓展宣传维度,确保新法实施落地见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一是及时学习。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听证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增强对新法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加强培训。组织观看由清华大学余凌云教授主讲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的影响和要求(重点包容审慎监管的减免罚)”培训视频,进一步提升财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规范执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组织执法科室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投诉处理、行政检查等执法文书制作,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学习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举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采购需求管理学习培训班,围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和条款要点,总结各阶段规则、注意事项、实施要点,通过需求管理和实务操作促进《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落细。

  (三)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通过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及时转发省级文件到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印制《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小册本、制作宣传横幅、印发学习资料、电话咨询、组织培训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发布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推广,确保新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顺利过渡。

  (四)学习宣传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转发至各县(市、区)基层单位,将文件精神贯彻到农村,任务落实到基层。通过指导各基层单位设立学习宣传专栏,印制宣传小册子、海报以及在局官方网站登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形式进行多渠道宣传,不断拓宽制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组织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培训班,使县(市、区)涉及该项工作的同志进一步加深对业务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为下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

  六、主要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湛江市财政局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把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治理能力,为湛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财政应有贡献。2021年,我局在“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获得“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专项”优秀等次,以总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荣获湛江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优秀等次,荣获2021年度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一是立足财政职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把收入组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应对经济性减收、疫情性减收、政策性减收叠加影响,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到“颗粒归仓”,确保财政平稳运行。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45亿元,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争取上级资金再创新高,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在前两年争取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大幅增长的情况下,2022年全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7.79亿元,较上年增加6.79亿元。二是聚焦大事要事,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按轻重缓急合理优化支出结构,抓好预算执行,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办成办好,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如统筹资金支持大园区建设、大文旅开发、大数据应用,特别是安排30个产业园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2.6亿元,全力保障重大部署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出台的稳经济政策,通过退税减税缓税、“政银担”专项贷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援企稳岗等措施,全力稳住市场主体,助力稳经济、稳大盘。三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印发了《湛江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湛江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规程》《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改革。同时,进一步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管财水平。四是努力扛起财政责任,财政营商环境大幅优化。抓好中央及省出台的各项财政稳经济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1-10月,全市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约44亿元,累计惠及各类市场主体超1800户次;“政银担”专项贷款累计为554户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98笔共8.6亿元;省农业信贷担保为湛江市辖内现代农业产业园等505个项目提供担保贷款6.12亿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1.27万元,惠及2.14万家企业;发放政府消费券4000万元,拉动消费近4亿元。同时,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精神,创新应用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新模式;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4大类118条,为采购主体清晰划出政府采购行为红线;促成“政采贷”业务145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2.63亿元;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降低采购主体法律风险,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通过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法治宣传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增强财政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振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今年来,我局1名同志入选财政部对外财经人才库,4名同志入选广东财政预算管理人才库,2名同志获得湛江市高层人才卡;预算科获评“广东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今后,湛江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拓展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全面提升财政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三是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实施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四是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湛江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