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长期发放误餐补助

  

发布时间:2021-10-15 16:22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湛江市财政局对市直部分单位开展了“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使用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湛江市**局差旅费使用随意性较大,违规长期发放多人误餐补助高达246,680元。问题查出后,超发误餐补助已全部清退。

  关键词

  三公经费  差旅费  管理 

  案例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杜绝各类违规支出,2020年9月份,湛江市财政局对市直50个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三公”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但仍有部分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人员津补贴等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发现,湛江市**局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4年时间内,以上级部门交办案件多、整改任务重,经常到现场普查和加班加点、造成误餐较多等为由,违规长期为本单位9名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费高达246,680元。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湛财行〔2017〕44号)第十八条规定:“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在常驻地内联系工作,未能在联系工作单位解决午餐和晚餐(不包括早餐),而必须在外买食者,由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每餐可领取误餐补助40元(上限标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湛财行〔2017〕157号)规定:“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在常驻地内联系工作的误餐补助是外出工作个别超时的一种补助,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该单位片面理解上述文件规定,擅自扩大误餐补助发放范围,长期为本单位9名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变相发放福利,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案例解析

  “三公”等行政事业性经费作为维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基本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财政管理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三公”等行政经费预决算公开和监督检查力度,社会知情率逐步提高,问题苗头逐渐减少,但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在公务接待费方面存在无公函、无清单接待、超标准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超次数接待、扩大范围接待、未在“接待费”科目核算接待费支出、现金支付接待费等问题。二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方面存在超预算支出、长期固定租赁车辆、公务用车费用未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科目核算、公款报销私车费用、给私车加油等问题。三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方面存在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问题。四是会议费方面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会议费、支出凭证不齐全等问题。五是培训费方面存在超预算支出、超标准支出、未按规定核算、支出凭证不齐全等问题;六是差旅费方面存在超预算支出、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支出凭证不齐全、未按规定核算等问题。七是在财务管理其他方面存在违规使用现金、支出事项与实际不相符、使用不规范发票、支出附件不齐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发票金额与支出金额不一致、办公费用超预算等问题。八是在人员津补贴方面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问题。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粤财行〔2018〕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行〔2018〕158号)、《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湛财行〔2017〕44号)、《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湛财行〔2017〕152)、《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湛财行〔2017〕153号)等有关规定,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的现实表现。只有对这些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并采取相应对策严格管理和约束,刹住滥发补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歪风,才能更好地提高“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水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案例启示

  一、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加强“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要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管财的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规,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规制度,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加深做好“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强化预算意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打“擦边球”钻制度的空子。

  二、加强内部审核控制,坚决落实各项财政规章制度

  一是要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行政经费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对报销手续和附件不齐全的要补充完善。二是要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经费支出范围,正确反映各类费用的真实开支情况,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要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各单位主管财务主要领导为“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办法,定期选择部分单位对“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管理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责令单位全面整改、作出深刻检查,对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移交有关部门问责和处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推进“三公”等行政性经费在阳光下运行,是治理“三公”等行政性经费的重要举措。将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和上级检查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违规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