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工作人员的依法理财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湛江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财政“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构建“和谐湛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健全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着力培养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学习内容和计划安排
第一季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邀请市委讲师团领导主讲,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及相关准则、制度。
第二季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结合财政系统的实际案例,集中学习《担保法》;举办短期学习培训班,重点学习财政预算绩效及公共支出管理、财税改革、政府投融资及财政风险预防等业务知识和行政规章。
第三季度:结合财政业务工作,系统学习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着重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资产评估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刑法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
第四季度:围绕“12.4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组织学习《刑法》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
三、学习对象和有关要求
学习对象是本单位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安排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
(二)举办学法专题讲座。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主讲,全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或全员参加的专题学法讲座不少于2次。
(三)开展法制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专项培训、网络在线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全年每人安排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学时,至少撰写学习心得1篇。
(四)坚持学法考核制度。根据年度学法计划安排,至少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笔试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对个人参加学法培训期次、考勤记录、考试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将其列入个人年度考核范围。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财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形式,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评估。根据财政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完善学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
湛江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