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湛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财力保障。
一、以法为纲,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知法意识
(一)组织保障“三到位”,夯实财政普法工作根基
坚持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领导组织到位。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普法网络化队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为普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组织保证。二是普法规划到位。每年定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及任务,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三是经费保障到位。2016年以来,累计落实全市普法经费3.8亿元,为全市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禁毒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执法人员培训、社会服务、法治公园建设等提供有力的保障;累计落实湛江市财政局机关普法经费160多万元,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练好内功“四抓好”,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者必须学法懂法,才能在法治建设中叫响“向我看齐”。“七五”普法以来,市财政局举办宪法、民法典、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财政支农政策等各类法律、业务培训300余期,培训人数30000多人次,组织“线上”“线下”学法考试5000人次。
一是抓好领导学法作表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领导带头学法。2016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150多次,举办法律法规、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学习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累计70余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抓好法律素养提升。把学法、知法作为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财政业务技能大赛,激发财政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干部任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使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提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是抓好普法重点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是抓好普法方式创新。专家、学者、律师“请进来”,依托线上“财学”手机APP和线下湛江财政大讲坛平台,开展各类专题学法讲座授课,丰富学法内容,开阔视野;执法典型案例“学起来”,在局OA办公系统搭建以案释法学习平台,每月定期收集、整理、编撰典型案例,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发挥警示作用,牢固法治意识;学法心得体会“谈起来”,围绕宪法、民法典、财政专业法开展学习讨论,以科室为单位撰写学习心得,加深财政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财政法治文化“建起来”,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楼大堂LED屏等渠道动态播放普法知识,打造法治宣传长廊,制作法治宣传栏(墙报)60期,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辟普法专栏,利用重大节日、节庆活动安排法治宣传节目,现场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
(三)送法服务“五深入”,力促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将财政普法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普法传导渠道,加大普法传递力度,扩大财政法律制度的覆盖率、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提升全社会对财经法律制度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一是深入预算单位。带好财政普法志愿者队伍,将普法宣传融入财政日常工作,通过预算编制对接、“数字财政”上门服务、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等,广泛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宣传,促使依法理财理念深入人心,助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二是深入基层财政所。主动向基层财政所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定期对各基层财政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基层财政所会计核算和财政管理水平。2016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财政普法下基层活动,覆盖全市10个县级局和乡镇财政所国家工作人员,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三是深入企业。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向企业宣讲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发放惠企明白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企业融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切实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力促财政“小杠杆”撬动经济发展“大效应”。四是深入学校。通过开展公益普法进校园活动,采取赠送法律书籍、法治知识进课堂、生活案例讲解等多种普法形式,让青少年感受法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增强预防犯罪的能力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2016年以来,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20多场次,赠送法律书籍20000多册。五是深入社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社区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延伸点,多次送法进街入户,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升群众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循法而行,认真落实依法理财,确保守法、用法出实效
五年来,砥砺深耕,足音铿锵。湛江市财政局围绕中心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服务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在财政日常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财政干部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持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成效突出。湛江市财政局连续五年在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中获得“优秀”、先后获得2019年度全省县级财政绩效综合评价第一名、2020年度全省预决算公开检查排名第二、2020年度全省地方财政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奖、广东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称号、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称号等。我局干部许保文同志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并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见、王慧慧同志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詹汉粤同志获得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朱卫民同志获得广东省2019-2020年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高永坚同志获得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个人称号等。
(一)以法治引领财政管理更科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植财政工作、财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升“财”为“政”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省“1+1+9”工作部署,全力助推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融合发展,支持抓好加快大园区建设、推动大文旅开发、深化大数据应用等重点工作,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十三五”期间,湛江市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五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638.8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4.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2347.5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72.3%;全市各级财政民生投入累计达1907.47亿元,民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八成以上。2021年1-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30亿元,增长2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12亿元,增长5.2%;全市民生类支出289.69亿元,增长4.9%,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2.5%。
(二)以法治引领疫情防控更坚决。全市财政部门以闻令而动、听令而行的政治自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坚决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2020年全市筹集资金4.41亿元,开通防控资金多渠道筹集通道,保障湛江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021年,全市累计落实疫情防控资金1.3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有力支持全市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流调溯源、院感防控等工作,全力支持吴川开展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以法治引领资产管理更规范。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当好国有资产的监管者。2016年以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近4亿元,进一步整合优化了国有资产配置,强化了国有资产风险防控,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更优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法治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基石,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更优化。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4条“硬措施”,优化采购办事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痕迹化可控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采购制度保障。力促首笔“政采贷”融资150万元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有效为中小微企业解难纾困。
(五)以法治引领财政监督更有效。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全市开展会计监督。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单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为检查对象,开展执业质量监督。“七五”普法期间共检查单位345户,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7633万元,追回财政资金3035万元,追缴税费43万元。通过严抓整改,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有效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重要作用。编写 “政府会计案例”,我局上报的3个案例被省财政厅评选为优秀案例,收录到政府会计案例库,上传至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和“财学”平台,供全省会计人员学习。
(六)以法治引领乡村振兴更有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派出10余名干部进驻雷州市白沙镇符处村、坡头区南三镇五里村、坡头区麻斜街道麻斜村、廉江市吉水镇吉水村、廉江市城南街道流江村等基层村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干部将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根植基层,坚持“一村一策,法入万家”的工作理念,团结全体村民,定期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固定标语等形式,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因地制宜建成符处村法治公园,加强法治阵地建设;组织村“两委”成员定期参加法治培训,带头依法办事,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解决邻里纠纷等,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湛江市财政局挂点帮扶的雷州市白沙镇符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湛江市财政局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治财政基础不断夯实,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湛江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为财政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助推湛江财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