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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专题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30 16:41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4月28日,湛江市财政局召开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曜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机关党委委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规定》是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监督追责,为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李曜同志对抓好我局学习贯彻《规定》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精神。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把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要增强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任务落实,各机关党委委员要带头在工作中严格履职尽责,立足财政职能,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党建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人才队伍,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三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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