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湛江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不断加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瞄准教育领域薄弱环节补短板,有效支持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体系,让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红利广泛惠及更多百姓。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教育支持作为财政优先保障的重要领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累计支出525.93亿元,年均增长3.3%;2021年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56.53亿元,同比增长6.2%。 为提升湛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湛江财政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大力保障教育各项支出,有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21年上半年,下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市补助资金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补助资金13.79亿元;安排城区学位建设资金2.5亿元,并申请专项债券1亿元;分别下达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三所高校相关补助资金5443万元、5243万元和4929万元,支持驻湛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011万元,下达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省级补助资金1761万元,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3000元/生·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生·年。 着力瞄准教育领域短板,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钱花在刀刃上,不断用“四个加强”管好、用好教育资金,促进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教育资金预算管理。规范学校预算编制,将学校全部收支列入预算,不得在预算外保留收支项目,不留硬缺口。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确保各类教育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加强预算资金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经费使用管理责任,健全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各项开支和标准。三是加强教育资金监督管理。构建教育资金动态监管体系,对资金的使用实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资金全过程监督。加强人大监督,将教育支出纳入人大联网监督范围,实行实时动态监控,促使财政资金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加强教育资金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要有效、低效要问责、违规必追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运行评价和结果运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育保障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教育资金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