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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财政以评促改 力推政采营商环境“优上加优”

  

发布时间:2021-11-08 19:03 作者: 采购监管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决策部署,市财政局紧扣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目标任务,7月至10月期间对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等10家发生业务数量较多的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本次监督评价以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关键业务、紧盯关键环节为特点,旨在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有效提升。

  监督评价中发现,10家社会代理机构均为成长型企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发现近3年有失信或被处理处罚的情况。但同时也发现社会代理机构执业水平良莠不齐,重视程序代理、忽视专业化发展,代理人员素质较差等问题仍然突出,如部分社会代理机构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仅停留于写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流程等基础层面,尚未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转型的要求,与为采购人提供前期咨询、中期服务、后期标后管理的实际需求相距甚远。

  针对本次监督评价结果,湛江财政采取三项措施强弱项、补短板,促使湛江地区采购代理机构业务素养继续提升,为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一是引导采购代理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鼓励采购代理机构发掘自身优势,深耕重点专业代理领域,不断培养自身在特定领域的“专”“精”能力,提高采购代理服务的附加价值,增强采购代理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快政采数字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以数字化赋能政府采购监管,全力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按序时应用实施,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三是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依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提出的具体改革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为采购人提供市场调研、风险把控等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