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作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理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决策部署,湛江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及时成立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会同市国资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摸底核实排查,对照国家政策法规认真核实企业信息,真实准确上报我市企业相关数据,依法依规逐级审定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划转工作方案,积极牵头协调解决疑点难点问题并跟踪督促落实。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定,我市纳入划转范围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为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廉江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共4家。按照划转比例为企业国有股权10%的要求,截至2022年1月,我市划转国有资本总额2.81亿元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股权统一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集中持有。划转工作的圆满完成,有效推动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全民所有、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