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规范占补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湛江财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垦造水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四重”,顺利审结我市全部省级垦造水田项目,审定金额12.44亿元,核减率10.96%,审核工作推进高效有力获得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一、重统筹。坚决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垦造水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及时组建由财政工程审核中心牵头负责的垦造水田结算审核工作小组,会同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实时跟进各垦造水田项目资料审查、现场勘察、解决争议、结算审核等全过程工作。
二、重协调。强化沟通对接,注重摸索总结审核工作中与各参建单位的有效协调模式。一是通过建立结算审核工作联系群,加强与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跟进项目审核进度。二是主动对审核过程中需提请特别关注的问题、审核思路、核减内容及核减依据等做好解释说明。三是通过组织现场协调会及内部专家研讨会、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及技术主管部门、听取各方意见等方法,解决数据核对过程中的争议问题,使审核工作有理有据。
三、重勘察。充分认识结算项目现场勘察的重要性,坚持精准审核,准确、高效完成垦造水田结算审核工作。克服垦造水田结算项目资料体量大、专业性强、位置偏远、占地面积大等现场勘察工作困难,做到“经常勘察现场,严把审核关卡”,核实实际施工内容与送审的竣工图、设计变更等有关资料的一致性,确保项目基础数据完整、准确,切实提高审核工作质效。
四、重质效。归纳提炼工作思路方法,注重提升审核质效,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工作积累经验做法。一是整理汇编文件。定期整理汇编省级主管部门各类文件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开展审核,保证结算审核工作合理合规。二是细化审核清单。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审核工作清单,明确审核人员职责范围、审核任务、审核时间等内容。三是严格容缺审核。针对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实行容缺审核制度,在审核中整理所缺资料清单,争取一次性明确并告知所需补充资料清单,督促及时补充完善资料。四是同步开展审核。采用委托主审中介机构与财政复审工程师同步审核的模式,实现主审与复审工作的无缝对接,推进结算审核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