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突出“三个聚焦”,积极落实人才优惠政策,持续加强市级人才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人才政策落地生效。

一是聚焦中心抓保障。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服务湛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人才工作列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不断加大投入支持重点人才工程和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是聚焦重点抓投入。完善人才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加强全市人才工作资金保障。2021年以来,各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2.37亿元。其中,全市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含人才公寓建设资金)3940万元,社工“双百工程”项目经费3150万元,卫生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2487万元,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2430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项资金1816.06万元,“双百计划”社工人员补助1563万元,湛江湾实验室人才引进经费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 620 万元,“扬帆计划”引进紧缺人才资助569.56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工作站建站补助资金300万元等,有效支持重点帮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项工程等人才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才培养、人才引进等资金需求,不断增强全市人才工作的保障力和支撑力。
三是聚焦问效抓监管。健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湛江市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同时,为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湛江市“海洋产业人才振兴计划”,联合制定《湛江市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的使用指引》,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人才发展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服务全市人才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