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绩效评审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预算安排审核及决策更科学精准。近日,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印发《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内部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三严格”措施,全面规范市级财政资金事前绩效评审内部工作程序,为财政资金把好第一道关口。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厘清评审范围。逐项明确各科室的绩效评审工作职责,将绩效评审贯穿项目库及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将绩效评审关口前移。厘清工作边界,由市财政局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一般性项目资料进行绩效评审,并可根据需要直接组织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审。
二是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执行确保实效。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预算管理改革重点任务、年度绩效评审的主要方向、重点领域,综合考虑支出标准建设等需求,确定绩效评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关键要求,明确由相关业务科室共同组成评估工作组组织实施,可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要重点关注立项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和风险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严格支出内容和规模,控制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各科室相互配合协作,打造完备的绩效内部评审工作链条,促进绩效评审工作和预算管理融合发展。
三是强化绩效导向,严格评审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评审意见科学核定项目支出内容和规模,大力削减无效低效和不必要支出,有效解决项目规模和标准偏高、可行性、经济性论证不足和节约意识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项目入库、预算安排、出台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