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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举措持续发力 为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3-04-27 11:22 作者: 工贸科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字体: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工作部署,聚焦“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支持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加强大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保障能力2023年争取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共建、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事后奖补以及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2.08亿元。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31亿元、“个转企”奖补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企业技改、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激励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小升规”“个转企”奖补政策。争取省下达我市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1.8亿元,专项用于向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注入资本金,积极推动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开发建设。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债券资金优先投向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优先足额安排符合发行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切实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1—2022年,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约82.06亿元,年均增长14%,支持50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建设湛江大型产业集聚区,重点打造东海岛片区、雷州(奋勇)片区和乌石片区三大工业园区。2023年上半年有实际支出需求的29个产业园项目均已纳入提前批(第一批)专项债券足额安排,共安排22.91亿元,占提前批专项债券总额的23.62%。

  三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积蓄高质量发展动能。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财政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力度。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招商引资资金3080万元,支持激励招商引资和组建招商公司,提升招商引资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实现“双提高”。积极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制定《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加大我市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湛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范,严格预算审核,严格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规范做好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工作,逐一剖析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等方面问题,全力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迎评准备工作。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定向调控、精准滴灌作用,力促中小企业获取更多政府采购市场合同份额。2022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达11.78亿元,占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95.38%。

  五是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安排财政资金实施“政银担”项目,引导和激励银行加大投放小微企业贷款力度。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为湛江市辖内的691户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749笔,合计金额10.34亿元,有效纾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采取“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的混合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新一期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自2021年7月启动至今,累计为46家(次)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1.69亿元。有效推动“政采贷”业务提质增量扩面,截至目前,累计促成“政采贷”业务261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3.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