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湛江市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工作推进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21-2023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情况,部署加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工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小红,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获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共计7.69亿元,位居全省第一,有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财政支出进度,事关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财政、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行好主体责任,提前谋划、积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三是科学谋划,提前储备项目,做好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工作,并及时将争取到的上级资金转化为发展成果。
会上,各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