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力度。湛江市财政局依托“数字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26项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下达、使用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坚持“五有”原则扎实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预算执行有组织。成立预算执行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夯实预算执行专项行动组织基础。 二是工作开展有依据。制定印发《湛江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牵头科室及相关科室工作职责与业务流程,形成牵头科室汇总、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责的推进机制。 三是人员素质有培训。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安排工程师到各相关科室上门讲解实操流程,梳理形成预算执行监督业务流程并下发各县(市、区),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四是预算执行有督导。组建全市专项行动粤政易工作群,建立专项行动联络员和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市县联动,及时解决预算执行监控存在的问题。 五是问题整改有成效。对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经核实确认后,每周一提醒,每月一反馈,每季一通报,督促部门纠正偏差、落实整改,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监控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