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财政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全面梳理近几年工程评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审核时效、人员管理、项目分配、廉洁评审等方面找准风险点,精准施策,确保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为完善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规范项目分配。印发《湛江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项目分配管理规程》,明确项目分配有轻重缓急、专业性、回避及效率与公平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堵塞管理漏洞。修订原有内部管理规程及中介机构评审规程,进一步约束评审工作时限及补充资料等待时限等具体内容,明确中介机构合作时限并非固定不变。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建立临聘人员管理台账及个人档案,对临聘人员个人简历、执业职称等证明文件进行专门管理。修改完善《湛江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聘用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方案》,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化解评审工作各类风险。 一是充实评审队伍。通过社会招聘,聘用3名一级造价工程师,缓解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难题。对即将开展的政务信息化造价审核工作,制定人才聘用引进计划,通过分步骤、按方向、有目标的引进聘用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审核人员。二是前移审核重点。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强化财政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工程预结算评审的联动配合作用,推动“先评估后立项、先评估后预算”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建立指标体系。通过统计整理部分审结项目(如:房屋建筑、市政道路等),根据项目类型及特征,将典型经济指标运用于事前绩效评估及工程预算复核工作中。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对中介机构安排专人全过程监督指导,就中介机构常态化管理出台工作措施,并对廉政教育、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谈话提醒、重大节日廉洁提醒等内容建立日常工作台账。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照各岗位职能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廉政风险座谈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临聘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做到抓早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