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深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以“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从促进“三个融合”上下功夫,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钱用在刀刃上,不断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在促进财政内部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上下功夫。制定并严格执行《湛江市财政局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湛江市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内部工作规程(试行)》,按照“谁分配资金、谁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促进资金主管科室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落实绩效管理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托数字财政系统,优化管理机制和流程,形成绩效管理内部“统一组织、分工协作、一体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机制,成立由预算科、绩效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和各资金主管科室组成的绩效评审小组,开展绩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充分发挥各科室的绩效管理职能作用。 二是在促进与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上下功夫。制定并严格执行《湛江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湛江市政府性资金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工作专班工作细则》,规定市直部门年度评为“优”等级数量不超过考评对象的30%,规范绩效评审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财政上门服务,在评价进场前组织召开由市县财政部门、被评价单位、第三方机构参加的重点绩效评价对接会,加强绩效管理政策宣传,明确绩效评价要求,强调评价工作纪律、廉政风险防控和保密要求,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探索开展对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审、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等绩效管理的全流程工作,统一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的连贯性,切实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技能和操作水平。 三是在促进市县两级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上下功夫。印发县(市、区)绩效管理指导文件,明确全过程绩效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将省市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文件共享给县(市、区),指导县(市、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市、区)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规定县(市、区)财政局年度评为“优”等级数量不超过5个。实现市县绩效评价工作“五统一”,即统一工作布置、统一谋划项目、统一时间节点、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实施评价,通过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对县(市、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和核查,有效促进市县绩效管理一体化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各县(市、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据统计,今年纳入市级评价的县(市、区)重点评价项目18个,自评核查项目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