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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财政实行“三统一”措施促进市县重点绩效评价一体化融合

  

发布时间:2024-02-01 11:12 作者: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指导县(市、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三全四化”改革,市财政局结合“竞标争先”行动要求,开展对县(市、区)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县(市、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统一绩效自评标准。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布置对县(市、区)单位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市县两级统一自评工作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时间节点,于4月30日前同步完成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统一谋划评价项目。各县(市、区)选取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各3个报送市财政局,优先选择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单位和项目。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项目报送情况,研究纳入市级重点评价和重点核查的项目名单,确定每个县(市、区)2个重点评价项目,4个重点核查项目,全市县级评价项目共54个。
       三是统一组织实施评价。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市级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对市县两级评价项目同步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财政上门服务,加强绩效管理政策宣传,在评价进场前组织召开由市县财政部门、被评价单位、第三方机构参加的重点绩效评价对接会,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的主体责任意识,强调评价工作纪律、廉政风险防控和保密要求,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