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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 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布时间:2025-11-27 19:18 作者: 来源: 法规科 字体:

      11月27日,湛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曜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七章“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有关内容,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调研员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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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是其核心要义之一,更是依法理财的根本保证。全体财政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信”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强调,要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在“笃行”上求实效。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管理各环节,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法理财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的全过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能,确保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会议要求,要强化能力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法治队伍,在“赋能”上出实招。加强财政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全面提升财政法治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决策,示范引领全体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鼓励财政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既懂财政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开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