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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32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

二、具体职责

(一)组织起草财政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负责对局内各科室拟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各科室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牵头开展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市财政局推进政务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财政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六)负责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制度,负责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为局内有关科室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八)承担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以市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以市财政局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

(九)牵头负责市财政局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十)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一)关于财政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问题。我局起草的财政地方性法规和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法规科牵头组织管理。有关科室负责相关财政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条文释义工作,法规科负责合法性审查并送市司法局审查。财政地方性法规进入市人大、市政府审议上报阶段的工作,由法规科牵头负责,有关科室配合开展条文修改、宣传解读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问题。针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复议案件,由法规科负责审理,涉案业务相关科室根据法规科的办案需求协助提供意见;针对我局的被复议案件,由法规科负责组织复议答复工作,涉案业务相关科室负责协助和配合,依法提出书面意见,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等,协助派员参加复议调查。行政诉讼工作方面由法规科负责组织应诉,涉案业务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应诉(重大案件需由局领导参加应诉),并提供应诉意见、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等。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政务服务的问题。详见办公室职责。

(二)关于政法部门国家赔偿政策和经费管理工作。详见行政政法科职责。

(三)关于市发展改革局业务事项分工。详见经济建设科职责。

(四)关于内部控制工作。详见监督办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