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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56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代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审核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估(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

二、具体职责

(一)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代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研究、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安排拨付、绩效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三)负责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

(四)负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估(概)算,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

(五)负责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本部及不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市级单位的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基建项目的财务监管工作。

(七)拟订市级基建项目财政资金安排审核流程、财政性资金支付流程及代建项目财务制度。

(八)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布置、培训、汇总、审核、上报、分析、利用工作。

(九)参与住房保障管理。

(十)负责制定节能减排、用能模式和能源技术等推广应用的财政政策。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一)关于基建项目资金的分工问题。经济建设科牵头拟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各业务科负责对口部门基建项目资金管理。

(二)关于市发展改革局业务事项分工。属于市发展改革局部门预算管理相关事项原则由经济建设科负责,其中涉及基建项目的相关事项由项目建设单位(即部门)对口科室负责。我局对口服务事项清单以外的业务事项,办公室负责经济体制改革、降成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事项;预算科负责中长期规划编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需要市级层面研究制定一揽子支持政策措施的事项;法规科会同预算科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信用建设相关事项(制度、预算管理、采购信用);国库科(支付办)负责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事项;经济建设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事项;工贸发展科负责促进产业发展、利用外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事项;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改革发展及价格政策、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有关空间规划等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科室负责。其他难以明确对口科室的事项由经济建设科兜底负责。

(三)关于能源管理问题。经济建设科负责。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市级政策性基金管理问题。详见预算科职责。

(二)关于垃圾污水处理问题。详见资源环境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