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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45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负责市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农业科学研究院等相关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研究、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安排拨付、绩效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参与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重大政策研究;参与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分析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重大改革进展情况。

(三)拟订市财政支农政策,并协调与此有关的具体事宜。负责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有关市财政支持政策制定、资金安排工作。

(四)牵头拟定市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五)提出市有关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财政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承担市财政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等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工作。

(六)拟订市农业农村、水利等有关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七)拟订市财政支持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八)牵头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九)负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有关管理工作。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一)关于市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起草制定综合性政策文件由农业农村科牵头,会同对口科室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抓好落实。其中: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气象局、农科院对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科负责;市委组织部主管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由行政政法科负责;产粮(油)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由农业农村科负责对接省厅农业农村处工作,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管理由工贸发展科负责对接省厅工贸发展处工作。

(二)关于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分工。产业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不含对口援建)资金的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科牵头负责;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由农业农村科牵头负责,预算科、国库科(支付办)、绩效管理科等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自有关工作;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由政府采购科牵头会同有关科室负责;其他各领域扶贫工作,由对口科室分别负责。

(三)关于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信贷担保市级奖补政策制定、市农担公司补助资金安排;金融科负责市农担公司国有资产监管。

(四)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业农村科负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会计科负责指导各地加强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综合科负责农村财务票据管理。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整治的问题。详见资源环境科职责。

(二)关于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安排的问题。详见金融科职责。

(三)关于市级政策性基金管理问题。详见预算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