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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16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离退休经费保障制度。组织参与拟订业务相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

二、具体职责

(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相关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研究、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安排拨付、绩效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二)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含医养结合和社会办医,下同)、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以及所联系部门(单位)行业发展、产业规划与相关政策、制度。

(三)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四)拟订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布置、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社会保险保值增值等相关工作。

(七)管理市级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服务等补助资金,牵头制定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

(八)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财政补助政策。

(九)参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相关工作。

(十)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有关市级转移支付资金。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关于离退休人员经费问题。社会保障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制度和政策制定工作,以及适合批量处理的事项办理工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具体保障和管理工作由对口科室承担。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基本支出职责分工问题。详见预算科职责。

(二)关于市级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分工。详见国库科(支付人)职责。

(三)关于彩票公益金管理问题。详见综合科职责。

(四)关于科研管理业务分工,奖助学金管理等问题。详见科教和文化科职责。

(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问题。详见工贸发展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