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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24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承担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基础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及执行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推动全市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七)负责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并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做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审批;依法开展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行政许可审批。

(九)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

(十)负责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推进粤港澳会计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备案管理工作。

(十二) 负责粤财法﹝2020﹞2号文件中省财政厅委托事项清单对口业务。

(十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施问题。会计科负责牵头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各对口科室负责督促对口部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向会计科提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详见行政政法科职责。

(二)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详见农业农村科职责。

(三)关于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行业及评估行业行政管理问题。详见监督办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