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管理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组织考核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二、具体职责
(一)拟订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批。
(三)负责对市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四)负责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及动态管理。
(五)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
(六)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
(七)负责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八)负责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
(九)负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十)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信息公开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的管理问题。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各对口科室负责指导监督对口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详见行政政法科职责。
(二)关于市发展改革局业务事项分工。详见经济建设科职责。
(三)关于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分工。详见农业农村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