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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1-30 23:38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牵头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

(二)牵头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指标框架、绩效指标库、评价标准等。

(三)负责制定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财政复核工作。

(五)负责制定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反馈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配合有关科室落实绩效结果应用。

(七)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八)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

(九)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十)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工作。

(十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

(一)关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问题。绩效管理科负责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随预算编制同步布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主要负责一级项目和重点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对绩效目标中总体目标与绩效指标的关联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整理拟提交市人大会议的绩效目标,跟踪督促各业务科室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各对口科室组织对口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重点对绩效目标中总体目标的合理性进行审核,随资金文件同步批复下达绩效目标。

(二)关于绩效自评问题。绩效管理科负责制定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和财政复核工作,提供财政复核结果给各资金业务科室;负责根据财政厅预算处部署,布置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各资金业务科室负责督促部门落实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复核结果整改,并将复核结果和整改情况应用于预算管理;负责财政厅对口处室部署,布置、督促、审核、报送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自评材料,并配合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三)关于重点评价问题。绩效管理科负责制定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制度,征集重点评价项目,发文布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具体评价工作;审核重点评价报告,按程序征求意见后印发,依法依规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按程序提交市人大会议审议;提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建议。预算科推荐拟纳入重点评价范围的项目;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政策。各资金业务科室推荐拟纳入重点评价范围的项目;会签重点评价工作方案和重点评价报告。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对各重点评价报告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并收集跟踪整改情况。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

关于市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双监控”工作问题。详见监督办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