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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1-01-30 23:26 作者: 人事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决议。

(二)指导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局机关纪委的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查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五)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会同有关科室(单位)服务保障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和指导局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协助局党组管理我局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党建工作考核;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同有关科室(单位)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

(九)领导局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指导局各党支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办理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与其他科室的职责划分(暂无)

四、其他科室职责涉及本科室的事项(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