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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部署落实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18-08-10 15:00 作者: 预算科 来源: 预算科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主要内容,明确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细化市业务主管部门在落实改革任务中的工作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在局二楼会议室举办湛江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培训,市直有关单位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指出,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对整个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的一场深刻变革,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财政局及时成立湛江市财政局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预算改革工作。

  培训明确了当前的改革思路,提出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方面打好基础,承接落实省级改革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借鉴省的做法,推进实施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省市改革同步部署,一并推进。

  在贯彻落实省级改革任务方面,要转变一个观念、对接两个事项、完善三个机制。一是转变管理观念;二是对接省级大专项和对接省级项目库;三是建立完善改革配套制度、项目审批机制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在推进实施市级预算改革方面,主要推进权责划分、大专项管理、简政放权和强化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培训详细讲解了市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指出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市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预算编制制度,统筹编报本部门预算,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管理,严格基建项目立项管理;在部门预算执行阶段,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定预算执行工作规程,及时下达和使用资金,密切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预算调整调剂,主动接受监督;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要全面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大专项资金原则上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建立县(市、区)主管部门项目库储备,制定对县(市、区)和用款单位的任务清单,注重加强对县(市、区)和用款单位项目审批、实施的指导以及帮助。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我市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思路及措施,有效推动全市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理念,清晰本部门在改革工作中的主业主责,共同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快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市财政局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