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10月9日至10月10日,市财政局调研员李光率队会同市委组织部一行5人赴廉江市、雷州市、坡头区等地开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保障管理工作专题调研,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决策部署情况,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各级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财政保障机制顺利开展。
期间,调研组一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听取各方意见和了解基层开展党的组织建设资金使用进展情况。乡镇和村(社区)、村委会干部认为省、市、县三级自2018年起安排的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对基层组织发挥了保障作用,改善了基层党组织办公条件、保障了办公支出、提高了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调研组通报了2018年、2019年我市按省6:3:1比例要求及时配足党的基层建设资金情况,肯定了调研县区积极保障县区级配套外,还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资金补助政策,保障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补助范围,扎实推进基层党的阵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调研组指出个别镇(街)仍不同程度存在资金使用缓慢、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调研组强调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效。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克服虚化弱化意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基层政权巩固,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财政部门根据职能做好资金基础保障是义不容辞的,必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基层组织要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克服等靠要思想,拓宽思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在新的形势下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四是强化宣传反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各项党的基层组织保障经费,尤其是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我们要注重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调动村委会的积极性,更大限度了解群众的切实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在符合资金管理要求的范围内,加快加大资金使用效益。
行政政法科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