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部署,切实发挥绩效管理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2019年,湛江市财政局建机制、压责任,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在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推动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融合,推进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预算管理的源头强化绩效。一是突出“绩效优先,硬化约束”的预算编制原则,严格实施预算绩效源头管控。在组织2020年市级项目入库及布置部门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时,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所有入库项目入库时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全面反映财政投入的产出和效益,所有部门申请预算时必须同步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负责,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健全财政审核机制,按照“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的原则,推动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审核。为解决在财政系统内部预算绩效目标由绩效科布置、绩效科收集、绩效科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资金主管科室不参与、不了解、不关心,预算审核和绩效目标审核完全脱节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实际,紧密衔接预算编制的各时间节点和预算审核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财政审核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原则及总体要求、财政各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具体审核流程等,初步建立财政内部各科室齐抓共管,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审核,预算安排讲绩效的机制。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成功实现与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二)以预算管理为核心,推动绩效评价扩围提质。一是重点评价紧扣预算管理工作需要,优先选取影响区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预算资金额度大的项目开展,首次选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范畴)开展项目重点评价,重点关注基金收支预算、基金管理、政策效果等情况,推动建立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围绕预算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全过程,充分体现预算管理要求。如:设计“三公经费控制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评价指标体现预算厉行节约的要求,设置“整体支出完成率”和“结转结余率”体现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要求等。三是推动部门整体绩效全面评价。完善绩效自评、核查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工作机制,按照“财政部门布置、部门单位开展、部门单位公开自评结果、财政部门通报情况、部门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模式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2019年在56个市级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选取9个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其余47个部门开展自评核查,初步实现评价全覆盖。
(三)强化结果应用,倒逼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起抓。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湛江市政府第十四届76次常务会议向市直各部门通报了2019年度市级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并对市直有关单位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纳入市直机关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在一年一度的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市财政负责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绩效考评情况》分值占比10%,市财政负责考评的100分中绩效考核考评占30分,包括:绩效目标申报1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0分、会计决算报表编报10分。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的结果不仅关系到对部门综合表现的评定,还与市直单位职工干部的年终绩效工资的等级挂钩。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要求在部门或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四是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预算单位,要求单位针对评价发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五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至此,绩效管理的好坏,不仅影响部门预算资金安排,体现部门形象,还与每一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要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阅,促使预算单位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大大提高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的 “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