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财政局 > 信息公开 > 图片报道

市财政局“四举措”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1-07-26 18:42 作者: 资产科 来源: 本网 字体:

  为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大数据基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对市直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行动,全面清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求各单位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职责。要在2020年我市开展的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清查核实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杜绝走过场行为。

  二是全面清理,确保真实。各单位要根据近三年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相关中介机构审核发现的资产清查数据差异情况,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土地、房屋、公共基础设施、经营性资产、债权债务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天窗”、不留“死角”,确保取得“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台账好”的工作成效。

  三是扩大范围,全面覆盖。进一步扩大资产清查范围,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扩大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清查,同时要求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核实工作,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四是分级核查,压实责任。此次清查行动采取分级核查形式进行,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市直主管部门开展核查,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包括企业开展核查,并将审核结果一并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复查,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