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湛江市交通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加快建立以县级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关键抓手。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事权责任,有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改革实施方案对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新改扩建工程、路面改造工程和养护工程等,明确市与县(市、区)相应的支出责任和承担比例。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公路未列事项,以及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交通等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在完善市级决策、县(市、区)执行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县(市、区)政府区域管理优势的积极性,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履行好提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三、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县(市、区)支出责任。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属于县(市、区)财政事权的,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资金安排,确保县(市、区)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各县(市、区)要不断提升自身“造血”功能,从加强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培育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及企业等方面,支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