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湛江财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集中攻克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环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生态环境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部署上,切实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积极统筹,加大投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统筹资金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30.79亿元,大力支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支持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聚焦重点,务求实效。统筹解决协调联络经费110万元,支持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湛江现场督察,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坚持边督边改,以督促改,力促垃圾、油烟、恶臭、噪声、散乱污企业污染以及黑臭水体问题等生态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案件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反馈到位。同时,聚焦改善鹤地水库水质这一重点,2021年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973万元,落实签订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鱼塘清拆协议78宗,已拆除18宗;实施二级保护区316宗连库鱼塘污染整治,已封堵排污口307宗;完成2宗鱼塘生态养殖示范点建设,鹤地水库水质持续改善,鹤地水库渠首国考断面水质均保持Ⅲ类优良水体,部分月份达到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