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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四举措推进绩效自评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7-16 03:39 作者: 来源: 本网 字体:

  为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湛江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财政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绩效意识。要求绩效自评按“谁使用财政资金,谁负责绩效自评”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本次参与自评的242个预算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对资金使用绩效负责,有效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

  二是不留资金盲区,实现自评“全覆盖”。将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全覆盖”。据统计,本次自评项目共1579个,涉及财政资金275亿元。

  三是明确要求标准,提升自评质量。通过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自评工作组织方式、自评内容和时间节点,按照“统一材料清单、统一指标体系、统一报告格式”要求进行全面自评,预算单位对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确保绩效自评质量。

  四是严格自评核查,加强结果应用。按照“全面核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全面核查,并选取部分单位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对发现的自评工作不实、资金管理不合规、资金使用低效无效和长期沉淀等问题,要求预算单位限期整改,视情况在下年度预算安排中压减或取消相关资金。此外,及时将绩效自评报告和核查结果在政府网站或预算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