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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精神分裂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费用财政兜底保障

  

发布时间:2022-07-28 12:03 作者: 社保科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字体:

  为提高患者的规律服药率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探索精神分裂患者治疗新模式,有效预防我市精神分裂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近日,我市印发实施方案,自2022年起试行对精神分裂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费用实行财政兜底。

  一是明确政策适用对象。全市范围内登记纳入管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评估无使用禁忌症,并具备“病情不稳定持续不配合口服用药”“家庭无能力监护或监护弱”“肇事肇祸风险高”三种情形之一,或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应纳入的,均纳入治疗对象,并进行随访管理,推荐使用长效针剂。

  二是明确费用支撑和分担比例。对符合条件使用长效针剂治疗的患者,经医保和医疗救助报销后的费用实行财政兜底。财政兜底部分由市、县(市、区)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市、县(市)财政分担比例为2∶8。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长效针剂财政兜底费用253万元。

  三是明确财政兜底费用结算方式。根据市卫生健康局核准的实际适用人数和发生金额,市财政局定期与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统一结算,并于年末与各县(市、区)财政局清算资金,确保长效针剂资金按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