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办好民生实事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大学生规模化返乡入乡,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工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广大高校毕业生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绽放青春光芒,到乡村一线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好财政资金,用真金白银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成长成才,2021—2023年,共投入省、市资金6011.51万元,其中,省下达专项资金5447.03万元,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64.48万元,积极支持团市委推动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项目落地。 三是强化创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快资金申请办理等举措,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效服务我市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经统计,2022年山区计划志愿者在岗人数330人,2023年预计继续招募乡村振兴志愿者403人。截至2023年2月,共为山区计划志愿者发放补贴、缴纳社保、体检等缴费共126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