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工作部署,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日,《湛江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印发实施。我市将按照“三个加强”“两个坚持”的原则,采取“八大措施”,通过一揽子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注重“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政府推动,发挥市场作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通过财政政策与资金支持,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平台建设和产业项目。二是加强政策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加强省、市、县三级政策联动,财政、金融、土地、能耗、人才等各类政策联动,形成政策合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促进产业转移项目落地。三是加强资金资产统筹,突出支持重点。统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资本、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存量资金和增量资金,调配优质资源资产,重点支持主平台建设和引进产业项目。 突出“两个坚持”。一是坚持项目导向,引导资源集聚。以产业项目为导向,强化资源协同投入机制,坚持资金安排跟着产业项目走,引导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向产业集聚。二是坚持绩效导向,注重资金效益。围绕省的评价考核和支持政策要求,根据各地、各园区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实效,采取竞争性、差异化和事后奖补的资金分配方式,将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安排与工作实绩挂钩。 采取“八大措施”。采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优先足额安排产业园区项目、向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注入资产和资金、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给予投资奖励、对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补、设立市级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设立产业用地收储周转资金、对招商引资工作予以考核奖励、用好技改和中小企业扶持等八大措施,全面提升我市产业平台承接能力,强化与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提升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