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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落实财会监督出实招——开展培训费整治和“三公”经费管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01 17:19 作者: 行政政法科 来源: 湛江市财政局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近日,湛江市财政局开展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部署。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过紧日子长效机制,重点整治2019年以来的违法违规问题,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整治内容包括:检查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是否存在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是否存在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或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否存在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 日以内的培训组织调研、考察、参观等。其中,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是否根据市级业务正确使用“三公”经费科目、如实反映“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安排经费。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机制,加强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对照各类支出标准,严控支出内容和规模,准确细化经济科目。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市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按照“只减不增”安排,各县(市、区)财政按此原则从严从紧安排。市直单位举办培训实行培训计划编制制度,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是加强系统监控,严肃财经纪律。依托“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培训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工作,通过台账报表开展数据统计跟踪监测,建立预警规则,确保全口径、全流程的数据在系统上如实反映,并与对外公开的数据保持一致。建立每月报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格局。适时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加强对归口财务管理单位财务会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我市财会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