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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出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提高专项资金保重点增效益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28 14:02 作者: 来源: 预算科 字体: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日前,湛江市政府印发《湛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在市级层面以制度形式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理念,通过优化预算管理、编制、执行和监督四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保重点、增效益能力。

  在优化预算管理方面。加强专项资金“出入口”管理,明确资金设立和退出机制,避免随意开口子和固化财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坚持“过紧日子”的长期方针政策,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及省、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

  在优化预算编制方面。坚持专项资金设立遵循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强调以项目为重点编早编实编细年度预算,明确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编报预算。加强项目清单化管理,明确专项资金目录清单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

  在优化预算执行方面。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格预算法定要求,从严从紧规范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对竞争性领域投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方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专项资金管理。

  在优化预算绩效及监督方面。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事前绩效评审(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事后开展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强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多方协作,打造全覆盖的监控及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