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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之窗 | 我市五部门联合印发《湛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 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6 09:42 作者: 来源: 金融与国际债务管理科 字体: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近日,湛江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湛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保险品种和保费补贴、参保对象、保险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积极构建湛江特色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量力而行、协同推进”原则,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设施农业、绿美湛江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全面优化理赔服务,不断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助力构建具有湛江特色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二是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扩大险种覆盖范围。《实施意见》把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范围从国家种粮大县扩大至所有县,将油茶保险纳入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范围。为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将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单列,并新增咸水、咸淡水养殖险种,保险险种增加至36个。此外,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办地方特色险种,省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进一步满足种植养殖业新型农林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参保需求。
  三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明确了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遴选要求。其中,按照种植业险种与养殖业险种、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与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新增险种与传统险种、高风险险种与低风险险种、不同地域混合梯次搭配的原则,将种植险和养殖险优化形成5个包组进行招标,共遴选5家承保机构,鼓励适度竞争,保障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在推进全市现代化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持续发挥“助推器”作用,推动我市完善提升农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